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各院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各院系必须及时向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发出不录取通知。
3、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4、不接收原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入围复试的成绩要求。
7、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