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工作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
10.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在同一专业内可申请调剂。
1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2.其他调剂具体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新疆大学在职研究生调剂复试基本条件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