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为4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5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5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志愿少数民族考生初试成绩=本人实际初试成绩+(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大于(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则按(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加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不大于零,则以实考成绩为准,不再加分。】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3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结果须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送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应公开、透明,复试成绩、排名以及复试后拟录取到何专业等情况要及时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新疆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