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和《关于做好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陕学位办〔2018〕16号),决定对已有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进行对应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1)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2. 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自身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3. 对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如本单位已有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归并到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如本单位没有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对应调整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 2018年批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申报时的领域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二、工作程序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西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对应调整申请,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材料包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2)、《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3)。要保证材料真实,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人员不得重复。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培养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18年9月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应调整工作,增强规矩意识,强化纪律要求。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对应调整的申请资格。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材料审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