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即将启动,现将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学位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通知,按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答辩信息的填报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还应在答辩后,根据通知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工作信息平台”内容的填报。
二、答辩时间
2021下半年答辩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答辩方式、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的相关信息,学位申请人可于答辩期开始前一周询问所在学院。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应将全套学位审批材料交还学院办公室,以免影响学位审批。学位申请材料待双盲结果公示通过后领取,博士本人或答辩秘书凭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敬请等待双盲结果公示通知),硕士由学院统一领取并组织发放。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可点击:
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三、答辩PPT制作及答辩网络直播
博士、硕士生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完整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制作好的PPT应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或学院教秘,未制作PPT不得参加答辩。
为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师生重视程度,发挥优秀答辩的榜样带动作用。本次将继续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网络直播,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准备。
四、学位论文的打印装订与交送
双盲送审的研究生应等待抽检结果,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未被送审的研究生,应与所在学院和导师及时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最终修改工作。
1、论文打印装订
关于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询问所在学院。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可以进行打印与装订。如有对论文封面颜色、写作格式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点击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论文提交
纸质版定稿: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博士一式4份,硕士一式2份,同等学力一式3份。提交时应保证论文封皮颜色、内容格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情况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不合格的论文不予接收。
电子版定稿:应同时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见图示)。定稿上传功能现已开放。点击“修改”按钮后才可上传。定稿请提交PDF文档,全文,无须匿名。
上传论文应以“学号_姓名_定稿”命名,如“20190000001_张三_定稿”。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190001_李四_定稿”。
五、学位证书照片的提交(仅在职人员)
单证EMBA、春季法硕应向培养学院教务老师提交电子版2寸蓝底证件照,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并于12月10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照片(见图示),要求必须与提交给学院教务老师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照片文件必须是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
照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200K之间。
我办不解答关于调整照片尺寸及大小的问题,若有技术问题可咨询照相馆专业人员。提交照片须严格遵守以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上报学位、无法制作学位证书。
其它全日制学位申请人如未在校采集照片,可联系培养办(64496802)补采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