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复试环节各种相关事宜,并上报录取信息等工作事宜。
二、复试安排
1.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2024年3月23日上午09点-12点,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4房间。
3. 各学科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详见附件复试名单及各学科复试组现场通知。
4.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5. 考生如不现场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复试等任一环节,不予录取。
6.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 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4年3月23日上午09点-12点,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试考生可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下载附件并打印填写;
(2)个人陈述;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入校安排:
(1)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复试专家组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
2.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表》内。
3.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学科方向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港澳台、留学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复试成绩上报(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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