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对同等学力考研的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由于各个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要求不一样,所以总体来讲是四个大方面。
第一.课程要求方面。考生要通过本科段的核心课程,对于这个要求由于各个学校的要求不一样,有的学校要求五门,有的学校要求六门,甚至有的学校要求通过十门,但是有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压根就不去要求,所以因此各地考生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必须要对自己所要报考的研究生单位具体情况做一个提前的了解,这是第一方面的要求。
第二.英语水平方面。要求考生要达到本科的毕业水平,对于这项要求是非常软性的,可以说只是一个原则上的规定。因为什么叫做本科毕业水平也是很难衡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2006年开始就不允许社会考生报考四、六级后,这些学生和普通高校的学生英语水平衡量,对于个别研究生招生单位在具体招生的时候,他们的尺度就会由各院系具体掌握了。因为社会上规定的一个什么样的衡量标准都是没有什么依据的。
第三.论文集相关科研成果。这个方面要求是相对比较严格的,就是对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有论文的发表和相关的科研成果,为什么做出这样的一个规定?是因为各个研究生招收单位录取研究生的时候他希望他招到的研究生是具有一定的学术潜质和学术水平的,而论文的发表正是代表了这种学生的学术素养和潜质。
第四.加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必须加试两门专科。
为了更好的明确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一般说来,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是大专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第二:是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这一点不同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生可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成人教育本科往届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
第三: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也按同等学力对待。
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招生单位都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但也有部分招生单位的部分专业不招收,这是根据不同专业对考生不同的要求而确定的。比如部分院校的外语、法律等专业由于要求较高而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这种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考生需提前了解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
据了解,教育部规定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一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指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