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上就是有关2018届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通知,希望对各位学员有所帮助,具体2018届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2018届博士研究生请将第三学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本人文章正文)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点击下载)提交到研究生学院215室(行政楼2楼),进行认定并办理登记手续;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行为表现,由导师和所在科室主任出具证明。
二、科研业绩网上提交
研究生取得的科研业绩应通过“综合测评科研业绩提交系统”进行网上提交,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登录界面按要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2、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上角导航栏中的“测评加分”,点击红色的“新增申请”按钮进行加分项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提交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科研业绩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2、提交纸质材料前须在网上提交信息,两者必须提交,缺少一项视为测评信息无效。
3、网上提交的科研业绩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交虚假信息,取消评优资格。
4、网上提交信息前,请仔细核实杂志数据库收库情况,如同一杂志被不同数据库收录时,请填报最高加分标准数据库。
5、综合测评加分将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详见https://202.206.48.96/RedArt.aspx?articleid=79)进行考核。
咨询电话:8626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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