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研究,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请点击查看: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哲学门类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接收外校考生调剂申请。
(2)基础医学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均接收校内及校外考生调剂申请。
(3)临床医学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接收校内考生调剂申请,口腔医学专业接收外校考生调剂申请。
(4)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申请二志愿调剂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985院校”或为“985院校”本科毕业生。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调剂时需要提供《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传真至022-83336930)。
(9)各专业调剂后均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0)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复试笔试仍考原报考专业基础课。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专业考生成绩将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调剂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只有生源按复试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
(3)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必须通过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各单位和学科专业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复试结束后,我校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我校的接收函办理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工作,考生应积极予以协助。
(6)外校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源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校内调剂不经过该系统)。
二、调剂基本程序
(一)申请调剂考生参照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专业一览表,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空缺专业。
(二)报考学术型的考生(限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总分达到290分,单科达到45分,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校内调剂报名时间为4月3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报名截止。考生必须采用以下两种调剂报名方式:
1.考生可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参照《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专业一览表》(学术型调剂)(点击查看)及《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专业一览表》 (专业型校内调剂)(点击查看),填写《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校内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或《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
2.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后必须电话确认是否接受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四)外校申请调剂考生须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我校调剂信息,进行网上调剂申请。我校接收外校调剂系统于4月3日8:30-17:00开通,4月5日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外校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五)接收调剂考生各专业,将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等条件,按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将同期进行。调剂专业考生,复试笔试仍考原报考专业基础课。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专业考生成绩将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
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