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展核查结果的通知》,同意山西大同大学等18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2019年起开展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学位委员会要“督促其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严把培养质量,继续按照建设方案加强建设”。
2017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为此,大同大学把硕单建设工作作为2018年度的中心工作,提出“持续推进硕士单位建设,实现学科建设水平新的突破和提升”,确保“国家新一轮硕士授权单位在大同大学落实落地”。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实力,补齐短板,并在政策、制度及经费投入上予以充分的保障支持。
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是大同大学办学层次的历史性突破,是学科建设及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里程碑,是学校内涵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将为学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引领、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