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6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他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80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的学生需有相应的证书;
5.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最高奖学金(10000)资助,100%获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优先享有国际交流的机会等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生的外校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上海海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2013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