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布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并确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于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举行。在此提醒考生相关政策变化:
1、2017年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统考科目,医学学术学位业务课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同时,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2017年继续安排5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高校比去年增加39所,同时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报考条件。
3、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明确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具体招考政策请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相关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