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在广州市开设在职法律硕士招生。
报名条件
1、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符合以上各专业类别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获得所在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的报考推荐。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部门人员以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报考推荐。
考试科目
法律硕士(J.M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和2门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院系咨询。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上课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或东校区。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咨询。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以上便是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情况介绍,想了解更多在职研究生信息,可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