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考试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清华大学大学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考试硕士生,但只能考试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考试。
在校研究生考试需在考试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考试研究生的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