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关于对附属第一医院黄艳、贺更生等人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2017年4月20日,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集团发布声明称,107篇已发表于《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的论文因涉嫌同行评审造假被撤稿,其中涉及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职工撰写并发表的两篇论文。撤稿事件发生后,南华大学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要求校学术委员会迅速展开调查,校学术委员会采取了当事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对当事人进行问询及请校外与校内专家对涉事论文进行评议等调查方式对事件进行调查和确认,根据中国科协等七部委《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结果如下:
1.纪律处理
校纪委经过立案审查,报校党委会批准,对黄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校监察处经过立案审查,报校务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对贺更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学术处理
取消黄艳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2年。
对黄艳撤销学术论文奖励,取消其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籍。
建议中南昌大学学取消贺更生博士研究生学籍(中南昌大学学已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学籍)。
对贺更生评定2016年主任医师事宜,提请湖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理。
对陈国栋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
南华大学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