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
(一)网上评议范围
2017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
(二)网上评议时间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10月31日前,以个人或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217室提交相关材料。
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一)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二)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word或excel版);(2)论文原文(PDF格式,不超过20M,去掉学生和导师姓名以及论文致谢部分);(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
三、网上评议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和答辩资格审查。
(二)格式要求见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三)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处通知并转发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网上评议”工作量较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事先沟通约定时间,避免学生集中排队。
四、其他
(一)每篇论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三位专家(单证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另有规定)完成“双盲”评审。若出现论文评审不合格者,按(武大研字[2009]56号)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视情况进行网上复评,或延期修改后再申请答辩。复评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处组织。
(二)10月31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提交工作仍继续进行,但网上评审反馈时间可能延后,影响到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请各博士研究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学位论文“网上评议”评阅结果及答辩结果、资格论文等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幅度不低于10%,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该工作。
联系电话:68754152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处2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相关文章:
2018年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武汉大学关于2017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暨全球国际私法论坛在武汉大学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