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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助研经费转账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0-14 14: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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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级研究生助研经费的转账工作,请各学部、学院教务员老师组织相关导师填写转账单,按时完成转账工作。

  一、填写助研转账单的导师范围

  已招收2017级博士生、三年制硕士生(定向、委培除外)的研究生导师。

  二、助研经费转账标准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定助研经费转账标准。三年制硕士生,导师承担3000元/人的助研费用(三年)。(博士生标准请参见附表1)

  三、助研转账单的填写注意事项

  1、导师填写的助研费用转账单为我校的经费报销单,“经手人”栏目需填写导师姓名,“负责人”栏目填写帐户负责人并盖章,“报销内容摘要”填写:2017级研究生助研费,然后填写导师在2017年招收的博士生或三年制硕士生姓名(不包括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学号、资助金额、以及是否有特殊奖励等情况的注释。根据财务处转账要求,请将博士生和硕士生转账单分开填写。(详见附表2)

  2、获得导师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导师,若当年招收多名博士生,除导师创新基金资助或其他特殊政策资助减免的博士生外,其余博士生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排序确定助研经费转账标准;

  3、导师提供转账的账户为经过财务处额度审核后的横向课题账户。若为纵向课题帐户,在项目协议书(或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中须有“劳务费”支出项目的预算,且额度能够支付转账费用;

  4、对于获全国 “百优”博士论文的导师,在获奖后的3年内给予其增加3个“按招收第1名博士生的标准匹配相应助研奖学金”的博士生名额;获辽宁省优秀博士论文的导师,在获奖后的3年内给予其增加1个“按招收第1名博士生的标准匹配相应助研奖学金”的博士生名额,请在转账单中注明 “xxxx年全国百优博士论文”或“xxxx年省优秀博士论文”等字样;

  5、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助研费用是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应该由导师负担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 “转嫁”给招收的研究生。

  四、助研转账单的提交时间

  导师填写转账单后,交给各学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由教务员老师在10月24日之前汇总提交给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4706435

  电子信箱:suyandl@126.com; wxdong@dlut.edu.cn

  以上就是大连理工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助研经费转账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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