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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研究生正式报名报名费可以退吗?各省相关规定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0-14 16: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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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18年研究生正式报名报名费可以退吗?以下主要针对网上缴费的省份(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暂退费规定文件),现场缴费的报考点,对于现场确认缴费未参加考试的情况是不予退款的,如现场确认未缴费不算在报名成功。

  由于各省对于2018年研究生正式报名对于退费的要求不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省报考公告及网上缴费公告中关于退费事项的相关规,以便了解退款事宜。

  ▶北京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已报名并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4、考生如果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此前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5、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系。

  ▶天津

  1.允许退费的情况:如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

  2.退费方式: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将退返至考生缴费成功报名记录所选的报考点。

  3.不允许退费的情况: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因此以下情形不予退费。

  ▶河北

  对于取消志愿的考生,其填报原志愿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山西

  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报名费。

  ▶内蒙古

  已交费未完成现场确认的,统一安排退费;现场确认后所报考招生单位未予准考的或予以准考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辽宁

  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吉林

  1.考生未按有关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成功后再取消有效志愿重新报名,之前的网上缴费不予退还。

  3.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黑龙江

  1.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重复缴费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3.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将于2017年12月中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

  4.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5.退费原则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6.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江苏

  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现场确认,和已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安徽

  1.退费原则: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最迟将于2017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系。

  3.退费原则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福建

  1. 考生未按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2. 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错报并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3. 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请。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所用支付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相关支付帐户,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7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

  ▶江西

  网报成功后,未参加现场确认或考试的,不退报考费,请考生谨慎报考缴费。

  ▶山东

  1.由于"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进行修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或首位非5不能改为5),考生想修改这些信息只能点击取消报名,然后重新报名缴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

  2.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4.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湖北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交费。考生重新交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交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交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交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考生退费须注意以下问题: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10月31日)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2.考生已交费但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或已经完成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银行卡账户。因此,凡多交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交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段时间之内关注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湖南

  1.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多报、错报,以及错过现场确认的,其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期间,不安排补报名。

  3.凡需要正式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现场确认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申请登记,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后到原申请点领取。

  ▶海南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重庆

  1.有下列情形的,将不予退还报考费:

  1)考生在网报时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如确有填报错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17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已成功报名并交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多报、错报并支付报考费,以及未到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退还报考费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或多次支付的,重复支付的部分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切记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退费方式

  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其报考费将退还到考生交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最迟将于2017年12月8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客服联系。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退费相关问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4.退费原则,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5.如果重复支付成功多次,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6.退费方式: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云南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因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等信息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甘肃

  1.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及错报收费标准不同的专业的等信息并提交成功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2.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青海

  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确定无误后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成功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各省对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正式报名退费的相关政策,如果大家对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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