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评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金融系(金融学、金融工程)未超过基本学制年限(专业硕士2年,科学硕士3年)的在籍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公开发表或内部刊物刊发、会议交流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4. 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奖励额度
本年度奖励名额为2名硕士研究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奖励标准6000元/人。
四、评审事宜
1.评审程序:个人申请(填写评审表并提交论文),导师推荐,金融系组织评审,公示,颁奖。
2.评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前将一式六份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5份;包括评审表、参评文章和导师推荐意见、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经管院B145办公室梁佳伟老师,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whuemsyjs2017@126.com(邮件请标注:金融学/金融工程+姓名+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
五、相关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申报本奖学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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