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学科考核、录取四个环节,学院通过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和学科考核组,共同保障上述环节及本方案的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科在选拔中的自主权,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提升园林行业高层次人才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将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重要质量标准,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3.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适用范围及导师要求
1.本方案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不适于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选拔。
2.招生导师为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基本要求,且经研究生院审核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其前置专业(本科或硕士期间攻读专业)系风景园林学或相关学科。
3.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年度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6.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其中报考风景园林学科博士研究生近三年内(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以第一作者在学科指定期刊(期刊目录见附件1: 园林学院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导性目录(2016年修订))公开发表(见刊)与申请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1篇。
报考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博士研究生者近三年内(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以第一作者在CSCD-CE(见刊),SCI、EI期刊发表(或接收)与本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1篇。(如在读学校有要求导师必须排名第一、学生第二的情况,需出具证明)。
7.有较好的外语(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方向公布的语种及导师招生说明)水平。
四、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各类考生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s://gsmis.bjfu.edu.cn/newbsbm/)进行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3)报名费:200元/人,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缴纳。
五、提交申请材料
(一)报名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需由考生手写签名后方可有效);
2. 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网报后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 身份证(正反两面);
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7. 发表论文或者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材料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8.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 研究生证(含注册页)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原件、加有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10. 其他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如各类与报考学科学术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 体检表(体检时间应在2017年10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
13. 博士研究计划。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本人获奖、研究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字-5000字);
1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研究进展等);
15.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第7与第12项材料,其余材料按以下要求上传: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3-5、7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0年前的还须上传第8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6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3、5、7和9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0项;
(4)申请-审核的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3和14项;
(5)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除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邮寄外,还须将材料13、14、15三项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申请报考导师,方便导师提前审阅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
报名考生需要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第2-10项合订为一册,其他项单独成份。在2017年12月20日前向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信息:建议考生通过顺丰速递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1416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6634)
考生参加考核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资格,具体以报名系统中《报名须知》通知为准。
五、材料审核
1、学院初审: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递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申请人名单,提供给学科进行复审;
2、学科复审:学科基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主要审核其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并结合招生导师意见,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考核必须差额进行。
3、公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上报申请人名单进行讨论审核,确定最终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考核。
六、学科考核
1、只有通过前期材料审核及公示合格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学科考核。
2、考核时间为2018年3月1-15日,各学科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附件3,考核时间再行通知。
七、录取
学院对学科上报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考核材料进行复核与审查后,将申请人名单及考核成绩在网上公示一周,并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招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结果。
八、监督机制
材料审核、学科考核及录取过程,应在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公示期间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应提前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举报信息。
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招办、学院分党委全过程监督学院、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338218/62336542;邮箱:jiwei302@bjfu.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62338380 ;邮箱:yzb@bjfu.edu.cn
学院举报电话:010-62336634;邮箱:lyon1981@163.com
九、其他
1.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其他事宜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执行。
3. 本实施方案由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博士点学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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