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做好宁夏大学2018年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激励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的积极性,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141号)(附件1),现就2018年我校开展校硕博连读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招收硕博连读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理工农科导师目前应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文科导师目前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招收专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三)招生计划:每个二级学科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人。
二、申请、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月30日,各培养单位成立由院长或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细则和实施细则。同时成立由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为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专家组名单及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10月30日至11月3日,申请者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宁夏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征求其硕士生指导导师和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推荐认可后,连同必要的附件材料报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各培养单位严格按《《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141号)及本单位制定的细则进行审核。
(三)11月6日-11月10日,各培养单位将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名单通过网络或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11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专家组对审核合格申请人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显著位置同时公示5天,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需报送相关材料。
(五)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三、相关规定
(一)通过考核选拔并完成所有报名程序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复试工作。但需要在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登录(https://yjszs.nxu.edu.cn/xscx/)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二)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因故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18年4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三)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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