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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02 0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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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开阔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博士生国(境)外访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2】13号)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选派我校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和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艺术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已经完成硕士或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且已完成论文开题。

  2、访学目的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关,且具有较强的学科前沿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

  3、访学单位应是国(境)外知名的大学或科研机构。

  4、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科研潜力大,成果突出。

  5、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或托福、雅思等相关英语考试成绩证明。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大学英语四级。

  6、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时间一般为6-12个月,硕士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时间一般为3-6个月。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提交申请。11月10日(周五)11: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博士生国(境)外访学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博士生国(境)外访学计划表》(附件2);

  3、已修课程成绩单;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复印件;

  5、外语能力及成绩证明。

  (二)二级学院进行初审。11月24日(周五)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资格预审,并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内容包括:

  1、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进行评估;

  2、党总支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鉴定;

  3、教学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学业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三)专家面试。11月下旬,研究生处(部)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对拟选派人员进行公示。

  四、访学时效

  根据研究生教学计划和培养安排,我校研究生国(境)外访学项目每年11月进行一次集中选拔。学生在获得国(境)外访学资格后,出访有效期为一年,即本期公示人员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开始访学计划。外出访学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国外导师的简历,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五、说明事项

  1、获资助的博士生毕业前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和EI源刊发表一篇国(境)外访学期间所从事研究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获资助的硕士生回国后一年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源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项目发表的论文均应以上海体育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单位,并注明系“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资助计划”资助。

  2、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得用于研究生学位申请及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创新培育计划结题。

  3、学校主要资助国际旅费和生活费。全额报销往返机票,生活费补贴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月(包括食宿)。访学期间生活费拨付一半,结项时提交访学评估表、总结报告及发表的相关论文,审核通过后,下发余额。

  4、获访学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外出访学前,应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否则取消访学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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