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2012年修订)》(福大研〔2012〕41号)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选拔2016级优秀硕士生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本次提前攻博生人数将占用有关学院2018年博士生的招生指标,各有关学院应统筹考虑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生、统考博士生和申请考核生等人数比例,留出适当指标向社会公开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攻博的专业、对象及要求
(一)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接受提前攻博生,各专业接受提前攻博生及硕博连读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其当年博士生招生数的60%。
(二)凡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提前攻博生选拔对象:
1、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五年(含五年)以上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及学士学位;
2、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思想政治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4、已修硕士生课程成绩优良,没有重修过课程,其中理工科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平均75分(含75分)以上,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平均80分(含80分)以上;
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及获学士学位的学校虽不符合第1条规定者,但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课程成绩高于第4条规定5分以上,或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水平较高者,经学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后,也可申报。
二、符合有关招生规定的博士生导师每人每年招收的各类博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人(含2018年公开招考生、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国家百篇优博论文或获优博论文提名奖的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可适当追加招生数;兼职教授、双聘教授的博士生导师一般3年安排一次招生,并且每次招收的博士生数不超过1人。
三、博士生统招生源较多的学科(如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人文社科类博士点)提前攻博生选拔人数不得超过下列指标数(见下表)。
四、凡符合选拔条件者,需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籍管理”模块下“提前攻博申请”模块中提交申请,经硕士生导师系统审核后打印出申请表,再递交相关老师和考核小组签属审核意见。
相关学院应组织提前攻博生考核小组,对申请提前攻博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业务素质的考核和政治思想素质方面的审查,并在该生的申请表上签署考核意见。申请表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教学办。院教学办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登陆系统在“学籍管理”模块下“提前攻博申请”中“学院审核”里填写每位申请者的考核结果,最终打印一份“上报名单”,递交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各学院须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送汇总表和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