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各院(所):
根据晋师党字〔2017〕18号《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自2017年起我校设立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现将申报201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在册的一、二年级研究生;
(2)同一年度,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
(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4)申报限额:博士研究生不限额;硕士研究生申报指标每个学院不能超过在校一、二年级人数的3%。
(5)要求: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必须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核心期刊一篇以上。成果论文在发表时,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山西师范大学”,并标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字样。
(6)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到三年。结题后方可毕业。
二、申报条件
详见《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暂行)》
三、评审方式
本年度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2.申报材料: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院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文件)。
3.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荣
联系电话:0357-205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