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外语要求
符合当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英语外语水平要求如下: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分别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提供材料。
第一部分:提交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的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送)下列报考材料(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招办;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二部分:提交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的材料。
考生请在2017年12月1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通过EMS或顺丰寄送到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计算机科学技术楼201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3594674,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申请-考核’材料”。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码和常用电子邮箱;此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除导师外)推荐信;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3. 我系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三.考核方式
我系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核工作由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我系自行组织安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系将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包括资格初审、综合面试和综合笔试。具体方式如下:
1.资格初审
组织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在硕士期间的课程学习、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硕士论文水平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考察其在硕士期间的科研表现。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可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12月20日前发布在我系主页。
2.综合面试
考生对已有研究成果报告10分钟,回答提问10分钟,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由报考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进行考核。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12月底。
根据资格初审结果,对于已经取得较好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以申请提前进行综合面试。根据考生资格初审、综合面试结果,由系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
(1)直接录取名单;
(2)进入综合笔试名单;
(3)不予录取名单。
直接录取及不予录取票数需达到总票数2/3以上。
3.综合笔试
通过两门基础综合类试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科目一(操作系统、数据库)、专业科目二(算法导论、软件方法),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学科或软件工程学科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掌握程度。笔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18年3月初。
四.录取
1. 综合考生考核结果,由系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拟录取名单;同意录取票数需达到总票数2/3以上的申请者方可进入我系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我校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博士生将于2018年9月正式入学(入学前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五.信息公开
我系将在网站公布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系学位委员会投票结果等信息。
六.监督机制
我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并由系学位委员会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核准,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他事项
1.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 本办法也适用于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 有关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申请考核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 )及我系主页。
4. 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拥有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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