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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03 1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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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已经发布。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7)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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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拔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中,应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同时,应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间恶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符合我校规定的要求。

  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需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5、外语要求

  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IELTS≥6.0或TOEFL≥85,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注意:在填写考试科目时,请务必注明外语语种。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附件1)。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模板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以打印,但落款必须是专家的亲笔签字)。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四、申请

  1、申请人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awww.nju.edu.cn)查询博士生网上报名通知,并在指定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实名申请(网址:https://yz.chsi.com.cn/)。

  2、下载打印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与其他个人材料一并合装成册,于2017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用EMS寄送到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庄老师,电话:025-89681355,邮编:210023)。请在快递封面注明“政府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寄送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3、网上报名后,凡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7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21002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政府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材料审核

  按一级学科(政治学和公共管理)组织专家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等进行初步审查。专业背景出众、综合素质突出、英语能力较强的申请人将通过遴选,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到综合考核的名单,名单将在网上公示(https://public.nju.edu.cn/)。

  六、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综合考核的笔试于当年3月举行,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

  (2)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每场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涵盖专业外语、专业理论与研究方法或专业综合等科目。满分为200分。

  (3)具体考试科目由各专业分别组织笔试,也可以按照具体方向分组进行笔试。

  (4)监考需双人监考。

  【备注: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综合面试。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面试考核:申请者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况(含知识背景与科研成果,3分钟),陈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12分钟);考核小组围绕相关问题,以汉语与英语提问,并由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考核过程中同时对思政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

  综合面试须全程录像。

  七、录取程序

  1、全面考量资格审查情况、笔试与综合面试专业成绩总分排名,由相关导师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毕业于境内外著名高校或硕士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申请者。

  3、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建议录取名单,决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

  4、校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获得通过者,即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并在网上公示一周。

  5、公期内如无异议,体检、政审合格并顺利调档者,由校研究生院发出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九、监督保障机制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申请-考核制”施行过程与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其他事项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申请过程中即行终止考核程序,已入学者即作出退学处理,并不接受相关申请者的再次申请;

  以上就是有关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的相关介绍,您是不是有所了解呢?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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