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我校现开始办理2015年和2016年申请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续贷确认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查看2015年和2016年申请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研究生名单(为保障学生隐私,具体附件信息请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华研政工”群共享下载查看,学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核对个人信息),针对两个附件分别做以下两项工作:第一,对已经不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已毕业学生、退学、休学等情况)进行统计;第二,对于正常在读的学生进行续贷/不续贷确认。
二、为了减轻工作和学生的负担,其他信息均不需改动,只需在自己单位学生对应的备注栏标明“已毕业已退学已休学不续贷续贷”等字样。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周一)前将各单位的确认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事务大厅5号窗口,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ygb@163.com。邮件标题为“培养单位+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确认表”。
三、之前已签订校园地助学贷款协议的同学,若拟放弃续贷,须贷款人按格式填写书面申请(见附件一),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将纸质申请于11月20日前一并交至事务大厅5号窗口。
具体的2015年和2016年申请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研究生名单请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华研政工”群共享下载查看,学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核对个人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党委工作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