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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各类学生填写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07 11: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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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者,答辩通过后,请及时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此信息用于打印学位证书及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务必认真。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3年以前入学的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者从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2001-2011版管理系统研究生“入口登录(流水号:学号、初始密码:学号),直接填写学位信息。

  2.2012年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13年以后入学工程硕士从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2012版管理系统研究生登录入口一"登录,按管理系统程序的设置逐项完成后(培养环节-培养环节流程-22提交学位申请)及时填写学位信息。

  3. 进入填写系统后,先点击“编辑模式”后方可填写。点击“暂时保存”后,可再次登录系统修改数据。点击“正式提交”后数据将不能修改。

  4. “正式提交”后打印“太原理工大学XXXX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签字、单放,与答辩材料一同交学院教务员。

  5. "电子照片"一项无需自己导入。

  博士、统招硕士我们将用学籍电子注册照片统一导入;

  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者务必在“博文”照相,并将电子照片(因用于导入信息系统,命名务必与系统中的身份证号一致)和同一底版的1张2寸照片(学位证书上使用,务必注明学号、姓名)交学院教务员。因信息系统设置其他照片( 或扫描的)不能导入。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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