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捐赠方要求和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2017年度南京大学潘雪平助学金、同曦奖助学金、恒芳助学金即将开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各院系要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流程等向研究生公布,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推荐,院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请参照各项奖助学金说明(附件一)
三、申报资料
1、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正反两面打印“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由院系签字盖章;
2、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由导师签字、院系签字盖章;
3、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四、院系推荐
各院系需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无误。
上述奖助学金的设置中,潘雪平助学金为差额评选,每个院系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最终入选名单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同曦奖助学金为差额评选,由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推荐,入选者的所获资助的等级和人数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恒芳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由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推荐。
希望各院系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申请人的评审材料(含院系汇总名单,附件二)必须于11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有关事宜请咨询89687189、 89684285。
潘雪平助学金、同曦奖助学金、恒芳助学金评选情况简介
1、潘雪平助学金
设立方:我校校董、江苏金昇集团董事长潘雪平先生
设立时间:2007年
奖励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奖励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德优良、道德高尚;
(3)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 生活节俭;艰苦朴素;
(5) 立志完成学业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金额、人数: 5000元/人 共40人
2、同曦奖助学金
设立单位:南京市安徽商会暨会长单位江苏同曦集团
设立时间:2013年
奖励对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定过贫困等级的安徽籍学生
奖励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且必修课无重修科目;
(4)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金额、人数:
A级奖助学金标准: 8000元/人
B级奖助学金标准: 4000元/人
C级贫困助学金标准: 2000元/人
总金额15
万元,各等级获奖人数由学校统一评审决定
3、恒芳助学金
设立方:我校校友周歆焱先生
设立时间:2015年
奖励对象: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奖励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德优良、道德高尚;
(3)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 生活节俭;艰苦朴素;
(5) 立志完成学业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金额、人数: 5000元/人 共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