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2018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发布,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软件工程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已建成浙江省可视媒体智能处理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负责考核、录取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及其它相关事项;招生工作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和把关,筛选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视申请者的已有学术成果、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潜力。
三、选拔工作进程
1.申请人报名和提交材料
l 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20日
地 点:计算机大楼A416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边老师,0571-85290136
l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17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提交下述纸质材料,自行打印的材料纸张大小以A4规格为准,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以快递方式邮寄为宜。
(1)《浙江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2)《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3)《浙江工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4)有至少三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学位指导教师,其他专家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见附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
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申请人的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与设想,字数不少于3000字(见附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院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2. 材料审核
2017年11月21日至25日之间,我院审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审核内容至少包括:
(1) 申请者是否满足国家对博士生的要求。
(2) 属于非定向就业考生。
(3) 已经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专业。
(4) 在与本专业相关领域,发表SCI收录或者A类期刊论文至少1篇。
(5) 外语水平是否符合: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或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或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6) 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
我院在2017年11月25日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我院成立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对入围考核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8日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地点位于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大楼A区4楼。详细安排请申请者及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s://www.software.zjut.edu.cn/通知。
综合考核以问答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学科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其中,学科水平考核点占总分4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总分40%、英语应用能力占部分20%。学科水平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译能力。
4. 录取
我院在2017年12月15日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通过审核者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指导考核过程、录取等环节工作。
2.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可追溯;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按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对申请者进行排名,按学校拨给的名额从高分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申请者若于2018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
考生自行选择校外符合要求的医院(二级甲等)进行体检即可,体检报告交至校医院方医生审核(朝晖校区校医院)。
校内在读研究生拟录取为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体检,可以选择和统考考生一起参加明年4月份学校组织的体检。
六、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潘翔
电话:0571-56075072
邮箱:panx@zjut.edu.cn
六、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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