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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16 1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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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依据《南京工业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工校研[2014]36号),定于今年11月开展南京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在读二、三年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2017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在职学习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上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表现出较强的法纪观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第二课堂教育活动,表现出色。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和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劳动、卫生等公益活动。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好。

  6、课程学习成绩排班级前列,无重修纪录。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8、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者必须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以上,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6日—11月19日 班级民主推荐,提出初步人选,并征求导师意见;

  2、11月20日—11月27日 学院审核、评选并公示;

  3、11月28日—12月8日 研究生院审批、公示、颁发表彰文件。

  四、评选原则和名额

  1.评选原则: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宁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名额:各学院“三好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在任研究生干部(包括班级干部、研究生会干部、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等)总数的9%。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月27日下午4点前将《2016-2017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汇总表》(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三好研究生”评选推荐表》(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wuqian@njtech.edu.cn,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2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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