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入学的博士生(包括硕博连读生);
已修课程成绩符合要求;
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取得 (i) 托福考试(TOEFL)至少550分之成绩(即托福网考至少79分),或(ii) 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至少6.5。个别城大院系可订立更高要求。
学科领域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学习地点与安排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华中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四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申请程序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及以英文填写「招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巳用信封封存的「推荐报告」(Referee’s Report) 连同以下复印件于2018年3月2日前交至华中大导师。其后,华中大导师与城大导师联系及填妥相关附件内容中的表格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交至相关华中大各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再送至华中大研究生院进行审批。华中大研究团队负责人将通过华中大研究生院审批的申请材料收集后,将所有材料提供给城大研究生院。城大研究生院将申请发至相关院系以供院系进行审批,如申请获城大相关院系推荐,城大研究生院会审核该招生申请表及资料。审核后,两校共同确定2018年录取学生名单。
本科及硕士 (如适用) 学位证和成绩单 (请提供正式认证的英文译本) 和最近期之成绩单;
其他专业资格相关证书;
已发表论文的首页或已接受发表论文的录取通知书;
英文水平考试的成绩单(如托福,雅思);
联合培养博士生同意书。
招生申请需经华中大和城大导师、相关院系及研究团队负责人审核,并于2018年3月27日前交至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
项目录取
两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5月底书面通知申请者。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前期请联系华中大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项目后期由华中大各学院报华中大研究生院后,由华中大研究生院与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共同完成后期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