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对2017级新生及部分有需求的其他年级学生启动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限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年满18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约情况,若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者需无不及格课程。已申请生源地(家庭所在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重复申请国家贷款。已授信本学年贷款的研究生(曾经与银行签订多学年贷款合同的研究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请额度
研究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贷款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8000元、10000和12000元;研究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最低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三、申请材料
研究生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向本院研究生开展贷款政策宣讲和诚信教育,指导申请者开展申请并汇总贷款学生名单。贷款申请资料请有关学生于11月24日前准备完成,经学院初审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带至合同签订现场。具体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各学院于11月24日前将《2017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电子稿提交研工部、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科刘老师。联系电话: 86633043,办公地点23-221。
以上就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介绍,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国际商务专业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吗?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