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将于2017年11月17日-11月23日开放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学籍信息”模块,2017级研究生应在此期间登录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每位学生的研究方向为其指定相应的研究方向培养方案。指定完成后,研究生院将于11月25日-12月8日开放“个人培养计划维护”模块,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培养单位组织2017级研究生(包括所有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籍信息学生维护
1.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个人学籍信息并进行审核。个人基本信息是研究生的电子学籍卡,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将无法在后续学期对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调整,无法查询个人成绩。
2.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步骤:信息门户(输入学号、密码)→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发表文章(见附件1)。
3.注意事项
(1)“学籍信息”中的“基本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保证信息填写真实准确。
(2)“教学信息”中的“研究方向”十分关键,学生本人的“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2017级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对应一致,否则学生将关联不到正确的培养方案,无法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
(3)学生在维护个人基本信息时,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但本人无法修改的,可在系统上提交“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由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步骤:信息门户(输入学号、密码)→研究生管理系统→日常事项→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4)“学籍信息”中的“发表文章”,若入学前有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同学请认真填写,该部分信息将直接读取到“个人培养计划表”中,若无则不填写。
(5)学籍信息学生维护及培养单位审核,应于11月23日前完成。
二、关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1.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务必谨慎制定。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培养单位或导师应向学生申明必选课程,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修读课程、研究方向等,请勿自行制定,否则后果自负。
2.因技术要求,系统需提前为学生指定研究方向培养方案方能维护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2017级研究生“基本信息”中的 “研究方向”,确保准确无误,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上每位学生的研究方向为其指定相应的研究方向培养方案。
3.制定步骤
(1)系统操作:见附件1。
(2)研究生秘书导出并打印《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学生维护好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秘书方能导出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表(该表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各留存1份。各培养单位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报送1份至研究生院存档。
4.注意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学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进行学习,且成绩必须合格,否则将按未完成培养计划处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若需变更个人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须在开课学期开学前两周办理。学生在系统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由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未在系统上办理改选、退选手续而不参加所选课程考核的,以旷考论处,成绩为不及格,记零分。选修课不及格或旷考者应办理重修。凡未经修改个人培养计划而自行选修的课程,将不得参加考核,不予登记课程成绩,不计学分。
(3)未具硕士学历录取的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除外),以及具有硕士学历且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生,须补修所录取专业的2门硕士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生,一般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
关于跨学科专业补修相应课程的问题,执行以下规定:
①关于研究生是否跨学科专业的问题: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前,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共同负责鉴定。
②关于跨学科专业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执行问题:指导教师应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专业学位硕士是否加修本科主干课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教指委要求自行确定,研究生院不做统一要求;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确定为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汇总,填写《华侨大学跨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及补修主干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送交研究生院,并负责组织研究生在执行个人培养计划时补修相应的课程;研究生院负责审核跨学科专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关于本科主干课程新建课程、开排课及成绩录入操作流程详见《关于本科主干课程的操作说明》(附件3)、《华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英文对照表》(附件4)。因技术要求,补修的主干课程学分统一设置为“0”,但不影响选课结果。补修本科主干课程以本科教学安排为准,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批改完的试卷、课程论文等交至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由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上代录入成绩(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成绩管理→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由任课老师签署《华侨大学研究生本科主干课程成绩报送表》一式2份,1份由培养单位留存,1份交研究生院留存。
③关于跨学科专业研究生补修相应课程的问题:博士研究生补修的2门硕士主干课程必须是本专业对应的硕士基础学位课或专业学位课;硕士研究生补修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必须是本专业对应的本科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
④关于培养单位没有对应本科课程的问题:若培养单位没有相对应的本科课程,可以选择相近培养单位的本科课程补修;若本校没有相对应的本科课程,培养单位可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培养单位组织相应老师为需要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同学加开相应的本科课程,加开的课程届时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
⑤关于是否跨学科专业的争议问题:由存在是否跨学科专业争议的研究生所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鉴定,鉴定结果为最终决定。
(4)若培养单位有多名学生补修同一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应由研究生秘书指定同一个课程代码,以便管理。秘书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查询已有的本科主干课程(查询路径:培养管理→课程管理→本科主干课程管理),若系统上确实没有的本科主干课程,需要新建的,请在系统上新建并提交审核。
(5)博士生在学期间需完成4学分的学术活动,1学分的学术道德与学术修养,学术型硕士生在学期间需完成2学分的学术活动、2学分的实践活动、1学分的学术道德与学术修养,成绩合格,相应学分仅计入总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6)英语课程免修申请。申请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学期前两周在系统上提交免修申请,并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免修,但在个人培养计划中仍需选择已免修的课程,以便认定学分。
(7)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务必于系统关闭前提交审核,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其排课、选课、成绩录入等都将无法进行。
制定培养计划过程中若有疑问或建议,可咨询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黄老师,0595-22693685
张老师,0595-22692923
厦门校区:李老师,0592-6161271
罗老师,0592-6161276
研 究 生 院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