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私法、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小编就具体介绍一下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研究方向。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
1.法学基础理论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传统法学理论和西方法学理论,探索法理学发展的一般规律,结合中国法治建设实际,重点研究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2.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
主要研究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内在联系,重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相互作用以及相关的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
3.人权法
主要研究人权法的基础理论,重点研究21世纪的中国人权、发展与法治建设。
4.法治改革的比较
主要研究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进程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改革问题,为21世纪中国法治改革培养理论人才。
二、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史
1.中国法制史
探讨中国法律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及其特点,研究其民族特点,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
2.中国传统法文化
用文化的视角研究中国法文化的积淀及民族特色,探求法文化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3.外国法制史
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及优秀世界法治文明,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三、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宪法学基础理论
主要研究宪法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包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方面。
2.比较宪法学
对各国宪法从纵、横两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通过其异同优劣的分析,以深化对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外国宪法学
主要研究本国宪法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宪法,包括该国最基本的宪法原理、该国宪法发展轨迹,重点是该国现行宪法基本内容的理论和实践。
4.中国行政法学
主要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寻中国行政法治的一般规律。
5.地方政权建设
主要研究中外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权提供理论指导。
6.中国宪法文化
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中国宪法文化的基本问题,通过宪法文化的透视,揭示宪政国家的发展轨迹。
7.港澳基本法和台湾法制研究
研究台、港、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运行实践,深入揭示大国地方的治国理政规律。
四、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刑法学
1.中国刑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刑法实务问题。其特色是理论与实务并重。研究的意义在于解决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为社会服务。
2.比较刑法学
主要进行中外刑法的比较研究,包括中外犯罪理论和刑罚理论以及具体犯罪的比较研究。其特色是强调比较研究方法,其意义在于借鉴国外的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
3.犯罪学
主要研究犯罪的现象,原因以及预防对策,其特色在于强调实证研究,其意义在于为预防犯罪提供对策。
五、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
1.民商法学
主要研究有关民商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民商法的具体问题。
内容包括中国民商法调整的对象及其任务;民商法产生、发展的历史和规律,以及现代民商法的发展趋势;民商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及其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公正方面的作用;中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商事立法的规范形式及其体系,以及我国民商法的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如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知识产权和各种商事法制度等)、法制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
2.比较与外国民商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以外的国家、特别是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适应其市场经济发展的民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比较其具体制度的特点、目标和实际效果。
内容包括研究相关国家的有关民商法理论、民商事规则及其形式、体系、制度、判例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研究各国民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所反映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的条件以及这些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比较研究国外相关制度所赖以产生的时代背景及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所反映的本质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进行,以期为发展我国民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同时也为揭示各国民商法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探求未来世界民商法发展的道路和趋向,把握我国民商法的发展方向提供理论基础。
六、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诉讼法学
1.民事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制度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外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规定、基本理论、发展趋势、实务操作及其利弊得失,以及域外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可能具有的借鉴价值;国内外民事证据法的主要规定、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国内外强制执行法的主要规定、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以仲裁和人民调解为主要代表的非诉讼程序法的基本原理、制度规定与司法实践。
2.刑事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制度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规定、基本理论、发展趋势、实务操作及其利弊得失,以及域外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可能具有的借鉴价值;国内外刑事证据法的主要规定、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
3.行政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制度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外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规定、基本理论、发展趋势、实务操作及其利弊得失,以及域外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可能具有的借鉴价值;国内外行政救济的主要制度、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
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学
1.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经济法的体系、基本理论和制度;经济立法和经济执法;经济法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企业公司法
企业立法体系及其比较研究;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问题;公司设立和运营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克服等。
3.金融法
含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着重研究金融监管及金融运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4.竞争法
主要研究干预市场,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问题。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财税法
财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相关国际比较;税法的原则、体系以及征纳税五一节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6.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劳动法及社会保障的比较研究。
7.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
八、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环境法的基本理论
主要研究有关环境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环境法的具体问题。
2.污染防治法
主要研究有关污染防治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问题。
3.自然资源法
主要研究有关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自然资源、能源的具体法律问题。
4.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法
主要研究有关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法的一般理论及中国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具体法律问题。
5.国际环境法
主要研究有关国际环境法的一般理论及对中国环境法的作用。
6.外国环境法
主要研究外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其具体原则和制度的特点、目的、指导思想和实践效果,以及对中国环境法的启示。
7.比较环境法
主要研究环境法律比较的知识以及对环境法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
8.环境诉讼与仲裁
主要研究环境诉讼与仲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九、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国际法学
1.现代国际法理论与实践
国际法的性质和基础;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史。
2.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交互作用;国际组织的章程、结构、职权和活动程序;联合国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区域性国际组织法;专门机构法及国际行政法;中国与国际组织的关系;世界贸易组织法;欧洲联盟法。
3.条约法
条约法的历史发展;现代条约的类型和特征;条约的地位与作用;条约的缔结与生效;条约的保留;违约的责任和争端解决。
4.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与国际刑法
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趋势;国际组织与国际人权法;中国与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内容;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动向与新挑战;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基本内容与特征;国际刑法的实施;国际犯罪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5.外交关系法
外交关系法的历史发展;外交关系的建立;驻外使团的职能;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特权与豁免;国际组织的对外关系法。
6.海洋法
海洋法的历史发展;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制度;领海和毗连区制度;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制度;中国的海洋法律制度。
7.国际能源法、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组织与国际能源法;气候变化与国际能源法;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基础;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条约体系;国际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组织;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制度;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法。
十、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私法
1.国际冲突法
主要研究冲突法的有关理论与制度,特别是国内外立法、实践与理论的最新发展,如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发展、法律选择理论的回顾与展望、欧盟统一国际私法新发展、国际私法在互联网环境下面临的挑战。
2.区际冲突法
深入解析区际冲突法的理论与实践,重点讲授中国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3.国际统一实体私法
主要研究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4.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主要研究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各种方法,包括国际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等。
十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
1.国际投资法
主要研究中国外资法、比较外资法和有关私人直接海外投资的国际法。
2.国际贸易法
主要研究WTO法、区域贸易协定、比较外贸法、中国外贸法和国际商法。
3.国际货币金融法
主要研究国际金融交易、国际金融监管和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法律制度,货币跨国流通中的国际法问题。
4.国际知识产权法
主要研究知识产权的国际法保护。
5.海商法
主要研究船舶碰撞法、海上货物运输法和海上保险法。
6.国际税法
主要研究中国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
以上就是关于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招生专业介绍,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相关文章推荐】
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MBA)招生简章
安徽省高等学校书法协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圆满落幕
中科院心理所左西年研究员入选“2017全球高被引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