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报考材料→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复试→成绩公布→录取。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njmu.edu.cn/44/5e/c4991a83038/page.htm)。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https://222.187.120.13:9000/。
注:网报系统将于11月20日10:00正式开放,本次报名阶段为: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名阶段。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单位予以推荐;
2、已获临床(口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和相应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
3、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即2016年9月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
4、已获西医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5、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6、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在职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7、本人单位为我校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东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和海南医学院的兼职导师仅接收各自附属医院在职医师报考;
8、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9、报考导师签字同意。
四、报名费:250元。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五、提交报考材料
(一)说明:
1、以下报考材料务必于2017年12月10-15日寄(送),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
2、报考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的考生将报考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将报考材料寄(送)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在职医师博士报考材料”字样,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其它快递均不送至学校内,易造成快递丢失,请谨慎)。
3、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审查,请勿邮寄,否则遗失自负。
一、说明: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报考材料→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复试→成绩公布→录取。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njmu.edu.cn/44/5e/c4991a83038/page.htm)。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https://222.187.120.13:9000/。
注:网报系统将于11月20日10:00正式开放,本次报名阶段为: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名阶段。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单位予以推荐;
2、已获临床(口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和相应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
3、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即2016年9月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
4、已获西医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5、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6、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在职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7、本人单位为我校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东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和海南医学院的兼职导师仅接收各自附属医院在职医师报考;
8、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9、报考导师签字同意。
四、报名费:250元。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五、提交报考材料
(一)说明:
1、以下报考材料务必于2017年12月10-15日寄(送),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
2、报考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的考生将报考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将报考材料寄(送)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在职医师博士报考材料”字样,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其它快递均不送至学校内,易造成快递丢失,请谨慎)。
3、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审查,请勿邮寄,否则遗失自负。
学院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研招办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17(211166)周老师 86869222
第一临床医学院广州路300号江苏省人民医院门诊14楼1402办公室(210029)刘老师 68217610
第二临床医学院姜家园121号南医大第二附属医院教学办公室(210011)程老师 58509799
第四临床医学院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2号教学楼4楼478办公室(210029)沈老师 86862779
口腔医学院汉中路136号江苏省口腔医院科研办(210029)王老师 85031976
(二)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10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后生成,自行打印,拟报考导师签字);
注:报考在职医师攻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获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否则不予准考。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及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一份;
注: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①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学位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材料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https://www.chinadegrees.com.cn/logout.action?n=6,点击“学位获得者查询”一栏,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会发送激活链接至邮箱激活账号,账号激活成功后从“学位获得者查询”窗口登录,登录成功后即会跳转至学位查询结果页面);
②2002年至2008年8月期间获得的硕士学位如为学历教育须提供硕士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点击“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栏,均可得到学历验证报告);
③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考生暂不需提供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范围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8、两位临床(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各一份,其中一位须是南京医科大学的临床(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9、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请背面注明报名号、姓名)。
六、报考资格初审:研招办和报考学院将于12月15日-1月8日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1月12日以后(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登陆报名系统:https://222.187.120.13:9000/,查看“通知消息”栏内有关初审结果的通知。
七、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暂定2018年3月8~9日准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考材料须提交的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到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八、初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复试:全国医学博士外语成绩下达后,我校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过线考生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后续通知)。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待定)
考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17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E-mail:degree@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