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学校将在全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学生条件
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硕士课程学习),选拔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4〕60号]。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学校继续在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即2017级研究生)中试行硕博连续研究生选拔,详见第四点补充说明。
二、导师招生条件
导师须具有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其招生指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工作
请各学院(学位点)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招生名额的80%(含2016年选拔的16级硕博连读生),并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若出现被录取的学生不能顺利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情况,学校将扣减相应学院(学位点)的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对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报硕博连读的补充说明
(一)招生导师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院士、省特级专家、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
(二)导师原则上接收的2017 级硕博连读学生名额不超过一名。
(三)申请人须为2017年级的在读学术型研究生,且原则上现在所读专业与拟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点为同一一级学科。
(四)学生申报获批后,导师、学科可按博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相关待遇。
(五)在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前将进行分流考核,考核标准由各学位点、学院制定通知。考核不合格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1日-11月24日,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上交至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
(二)11月17日-11月30日,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对2016年遴选的硕博连读学生进行考核。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排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拟录取学生汇总表》(2017级硕士生单独列表),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者,纳入2018年博士生录取计划(2017级学生考核后合格纳入2019年博士生录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