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医科大学在研究生院发布了2018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多渠道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授权,我校2018年继续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申请专业一致)且目前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4.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申请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申请专业一致);
5.近五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会议论文、译文、综述除外);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601室)。
(三)报名手续
1.提交信息表
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0日前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信息表》(附件1)并发送至zhb@tmu.edu.cn,该表格文件名称为申请人姓名。
2.缴纳外语统考考试费
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日至10日经天津医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登录地址:https://cwjf.tmu.edu.cn/;点击此处查看支付平台使用注意事项)缴纳考试费120元。考试费支付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及学校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人考试费恕不退还,请申请人仔细研读本通知中有关要求,慎重点击网上缴费。
3.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9按顺序排好)进行现场报名
(1)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点击下载 单位介绍信范本.doc);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学历研究生教育硕士毕业生提供;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范围等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专业名称、资格级别、类别等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提供);
(9)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封面、目录及内容页)。
四、外语统考
申请人须在我校报名并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外语统考具体事宜参见“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附件2)。本次报名同时办理外语统考报名相关事宜。
五、录取
拟于2018年5月录取。综合申请人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水平及报考导师情况择优录取,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我校优秀临床医师优先录取。申请人申请专业及导师以录取阶段提交的《导师推荐书》为准,申请人确定的申请专业须符合本通知中的规定;如不符合规定,即使通过外语统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作出专业调整建议或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导师,导师招收各类型博士生(含统招博士生及在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总计不超过4人。2018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及导师名单见附件3。
六、学习年限及安排
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学年。录取的2018级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须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在校进行课程学习,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相应学科、专业,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临床工作。
七、收费
经天津市发改委批准,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总计63000元,分三年缴齐。2018年招录人员收费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有关部门工作通知为准。
八、授予学位要求
1.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职称;
2.通过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并且成绩在三年有效期内;
3.根据天津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4.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062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部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83336559 网址:https://gs.tmu.edu.cn/
电子信箱:zhb@tmu.edu.cn
联系人:潘老师 李老师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信息表.xls
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附件3: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及导师名单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4日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