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验室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细则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机构组织
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录取质量。
组 长:陈锐志、杨 旭
副组长:吴华意、汪志良
成 员:龚 威、蔡列飞、陈能成、杨必胜、眭海刚、李汉武
秘 书:关 琳、李梦瑶
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我室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50人(含硕博连读生21人,不含专项计划)。
四、招生方式
2018年,我室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程序如下: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等环节。
五、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17年11月18日—12月31日。
(二)流程:(一)现场确认:参加综合考核的全体考生须于考核前,前往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流程为:(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学院参加综合考核。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六、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请考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二)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三)《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四)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五)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六)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七)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安排: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二)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且申请免试的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分数算作70分;若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分数按照实际分数计算。 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以当年考试成绩为准,不接受往年成绩。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经报考院系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八、确定候选人
3月下旬,实验室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九、综合考核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核英语综合能力。
2、专家组考核:须准备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构想和展望的报告(PPT 8-10分钟);
3、综合考试:机试或笔试,形式另行通知;
考核测试过程将做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一、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的为准。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详见研究生院网站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
十二、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学院或导师。
(三)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实验室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或实验室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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