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如下:
各有关学院、机关有关部处: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升,激励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脱颖而出,学校于2013年设立“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以下简称“优博基金”),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在校博士生,作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经费。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研[2016]32号),现将本学期优博基金申请、中期检查和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12月5日—12月22日,申请者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导师、学科带头人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推荐,每个一级学科推荐博士生不超过2名,同一年级博士生推荐不超过1名,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白皮胶装原件1份,复印件5份。
2、12月底或1月初,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申请人及其导师或导师组成员1人参加答辩,申请人作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生院公示资助候选人,并向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通报评审结果,决定资助的博士生和导师,博士生和导师与学校签订资助协议后开始实施。
二、中期检查要求
1、参加中期检查对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获得优博基金资助的博士生。
2、12月22日前,受资助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中期检查报告》,总结论文阶段性进展和成果,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报请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白皮胶装原件1份,复印件5份。
3、12月底或1月初,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受资助人及其导师或导师组成员1人参加答辩,受资助人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报告总结论文阶段性进展和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阶段工作计划和预定验收时间,经费使用情况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结合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和专家组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意见,确定继续资助者将下达第二期经费。
三、验收要求
1、参加验收的对象:获得资助并已授予学位的博士。
12月22日前,受资助人及其导师认真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验收报告》,依据资助协议,认真对照资助申请书和中期检查报告,全面总结受资助以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执行情况,报请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白色胶装原件1份,复印件5份。
2、12月底或1月初,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受资助人及其导师或导师组成员1人参加答辩,受资助人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报告受资助以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情况,授予学位后个人工作和继续开展研究的情况,项目资助对个人学术研究和事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对项目运行的意见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生院结合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和专家组的意见决定验收结论并下达第三期经费。
四、联系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李文灿、游浩辰,电话:87984575、83789448,地点:*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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