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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江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2-05 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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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选择长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律硕士,我校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标准相同、双证效力相同、派遣方式相同、住宿条件相同、学费相同、单项奖学金相同、三助金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费标准

  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础学制3年计算。

  二、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1.学习方式:学院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方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即原则上分为非全日制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定向)学习两种。

  2.派遣报道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按规定发放《报到证》。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如果需要《报到证》,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

  三、人事档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四、住宿

  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缴纳住宿费后,学校安排住宿。

  五、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

  被录取并脱产在学校学习课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给予6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被我校录取不脱产学习课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给予3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3、“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课题组根据工作量支付;助教津贴标准参照相应的教师职称的酬金标准支付,助管津贴不低于4000元/年,具体参见《长江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办法(暂行)》。

  长江大学法学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长江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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