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3.非应届考生原则上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
4. 应届考生原则上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8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上另行通知。
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4.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2)我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9日前(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018年2月);
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2)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注:所有的学术论文均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0.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3-11)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其中材料1和材料2需单独分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十七号楼304室程老师收邮编:200237 电话:021-6425297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轮的考核名单。
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是否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1)英语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新GRE≥1300分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18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综合考核
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形式均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专业基础 (100分):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学术报告(PPT)等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名额
我院招生目录上公布的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5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18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于2018年3月下旬根据本年度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普通招考名额(“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面试)之前公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名额。
七、录取
1.外语水平考核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政治理论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综合考核任一部分的成绩均在60分以上,视为合格。
2.我院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统筹综合考核,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八、其他说明
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
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8日考生网上报名
2018年3月9日前
(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考生网上缴费
2018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2018年4月14日、15日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2018年5月初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2018年5月中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018年6月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1.考生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1-64252976,附件《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gsl@ecust.edu.cn
十、监督机制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1-64252976,邮箱:chengsl@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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