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大学材料学院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注意事项及报名材料已经发布,材料学院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的人员,请务必认真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应年度招生简章,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申请“硕博连读”人员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相应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本校在学的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以及具有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申请“硕博连读”的,须符合学科点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制订的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选拔条件。
二,需提交材料:
(1)《湖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2名教授)
(3)外语能力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著作、论文的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相关样表可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按照学院要求时间提交进行审核。
“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相应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其他申请以“申请-审核”方式入学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能够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通过英语六级(不低于430分)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0分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分。人文社会科学类硕士生在二类重要期刊/理工类硕士生在一类重要期刊或SCI(3区以上)期刊,以本人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本人第二署名,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本人第一署名),或在近3年内有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一)或科研项目(主持人)。
2.优秀业务骨干:申请者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前3名)、或与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前2名),或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湖北省政府津贴、国家或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五一劳动奖章(劳模)、教学名师,或有不少于2项国家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并以本人第一署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能够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需提交材料:
(1)《湖北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含研究方向、拟选课题构想、研究方法、文献综述等);
(3)身份证、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
(4)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
(6)专家推荐书(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2名教授);
(7)外语能力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著作、论文的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相关样表可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按照学院要求时间提交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