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伦理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已公布,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的要求,现就本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答辩工作。
一、答辩时间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13:30——16:30。
二、答辩地点
下沙校区3号楼206东。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名单
1、答辩委员会主席: 高国希 (复旦大学教授)
2、答辩委员会委员: 何历宇 秦越存 朱巧香 白羽 陈寿灿(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3、答辩委员会秘书: 王洪霞 博士
4、参加答辩研究生名单:陈世宇 程婷 董珊珊 胡芷璇 李浩俊 宋冀萍夏佳颖 张媛媛
四、列席人员
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点导师、 伦理学专业2016、2017级研究生、有关工作人员。
五、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申请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程序等。
②导师委托答辩委员会秘书简要介绍研究生的简历、课业成绩和科研情况,介绍时间请控制在2分钟内。
③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8-10分钟。申请人报告顺序由研究生抽签决定,报告内容一般包括论文预答辩后的修改情况、选题内涵与意义、论文核心观点与基本思路、论文涉及的文献综述或主要调查、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等几个方面。应注意在完整、简洁、清晰地呈现论文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论文的亮点,并制作PPT文档进行演示。
④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记录提问。答辩委员会给每位研究生的提问时间5-10分钟。答辩委员会提问完毕后,申请人到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场所做答辩准备,第2位研究生进行论文报告,待全体研究生论文报告完毕,再统一依次进行答辩,每位研究生的答辩时间5-10分钟。
⑤答辩委员会在全体研究生答辩完毕后举行会议对答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期间,申请人和列席人员暂时退出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评议完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评定论文成绩(百分制,导师本人回避)。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论文答辩合格。未通过答辩者的论文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重大修改,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答辩。
⑥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表决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每一位研究生应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有关毕业论文的要求制作论文,并在12月25日前将制作的论文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秘书,未送达论文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2、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提前发布答辩通告,准备好打分表、表决投票、申请人介绍等材料,并认真做好答辩纪录和填写有关表格,在答辩结束后将所有答辩材料一并交思政部研究生秘书。
3、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应在充分阅读论文和认真听取研究生发言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应有针对性,语言表述无歧义。
4、欢迎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点任课教师列席旁听答辩。
5、参加答辩的全体师生应衣着整齐并提前10分钟进入现场,在答辩期间服从答辩委员会主席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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