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关于选举第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维护我院广大研究生的根本利益,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党委同意,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定于2018年1月初召开,各班参会代表应于12月29日前选举完毕,并报送院研究生会。现将经济学院第六届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选举条件
此次大会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而且应是研究生中的优秀分子。代表应具有较高度的政治觉悟,积极拥护经济学院研究生相关部门的领导,与广大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原则,能正确行使研究生代表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正式代表实行等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由院系提名和班级提名产生。对于班级提名候选人,各班要积极组织发动学生参与推荐,建议提名候选人应覆盖全班各宿舍。各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多数学生意见,经本班党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确定班级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2、代表选举。召开本班全体研究生会议,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对院系提名和班级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进行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名单上报。各班将研代会正式代表名册于12月29日前报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发送至丁耕 邮箱923625300@qq.com。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1、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年级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2、代表名额分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由基层组织选举产生本次研代会正式代表110人,约占我院在校研究生总数20%。其中博士研究生代表约占18%,2017级硕士研究生约占43.6%,2016级硕士研究生代表约占25%,2015级硕士研究生约占12.7%。
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召开好经济学院第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经济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各班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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