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社会对人才的渴求越发大,现如今各个地区都为了吸引人才出台了各大优惠政策,而哈尔滨为引进人才,硕士就业给3万安家费,福利待遇如此好,引发了广大群众的关注,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
20日,哈市再出重磅人才新政:既考虑到引进人才,又关注留住人才,既考虑人才薪酬,又关注到住房、子女教育等,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企业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
今天,在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行了解读。该政策既考虑到引进人才,又关注留住人才;既考虑人才薪酬,又关注到住房、子女教育等。根据该政策,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企业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
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
对省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市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在哈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领域关键技术产品的,经审定,按照不超过其产品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对省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市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和2万元经费资助;
对省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生活补贴;
对市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800元和400元生活补贴;
对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和300元生活补贴,
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
在子女教育上:
对在哈工作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专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充分尊重专家意愿,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对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专家及其他为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其子女可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对在哈工作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子女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可按其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习水平,优先安排到同级普通高中就读。
在住房上: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为来哈工作就业且本人或家庭在哈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提供周转公 寓,3年内免费入住,3年后仍未自购房产的适当缴纳租金;
原则上大学生人才公 寓租住时间不得超过5年。鼓励社会资源和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开发、自建大学生公 寓,形成资源共享;
对单位自建大学生公 寓的,由市人才发展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在户籍政策上:
对自愿来哈就业创业、生活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初级工以上的技能型人才,凭毕业证、初级职称、初级工以上证书和用人单位合同、本人申请、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在哈落户,其中,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可以随迁;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可到单位地址落集体户;在哈市无房产、无工作单位的,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落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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