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及学费
各专业基本学制三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我校文学类学费为7100元/生·年,其它学科门类学费为75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① 国家助学金: 13000元/生·年。
② 普通奖学金: 8000元/生·年。
(2)优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享受以下奖学金:
① 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5万元/生·年。
② 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享受“三助”酬金。其中助研岗位助学金不低于800元/月。
2.项目资助
(1)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2.5万元(重点项目)、1—1.8万元(一般项目);
(2)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3万元(理工类)、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为期一年左右,项目在研期间享受科研津贴1000元/月。
3. 研究生教育基金:6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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