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福州大学公布了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是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对福州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强化。具体内容如下:
现在正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也有许多人不想通过全国联考的形式去攻读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但是随着国家教育部对在职研究生的把控越来越严格。福州大学顺应潮流,公布了最新的在职研究生招生细则,以供各位在职人员参考。
1、建立落实管理责任体系,将本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全面纳入到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的规范管理,严禁招生工作中的虚假、误导宣传和舞弊、违规行为,实行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和参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和教学活动。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必须在校内按相同专业在校学术型硕士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4、福州大学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此前有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再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
5、福州大学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在职人员学位论文开题、撰写的指导力度,抓好论文答辩工作,严把论文质量关,确保不走过场。
以上就是关于攻读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细则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考生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在职研究生考试网找客服老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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