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遵义医学院关于报送2017年8月—2017年12月研究生课时费的通知已经发布,各二级院系及教研室:根据《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遵义医学院教师课时津贴实施细则》,现将本学期报送课时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及审核发放流程
各教研室将课时费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各二级院系初审,各二级院系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纸质版需要教研室主任签字并盖章),培养科及人事处复审通过后交由财务处,财务处根据课时费分发次数及金额发放至教师工资卡号。
二、课时费填报要求
1、下载课时费模板(附件)进行填报,新蒲校区和大连路校区的课时费分开填报。统招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在职研究生)班的课时费分开填报。
2、课时费填报按照财务处提供的职工工号进行填写,非本校教师请在备注一栏注明农业银行开户行地址及账户。“职称”一栏严格按照学校所聘职称进行填报,不得误报。
3、课时费填报以“课程名称”和“年级”为分类排序进行填报,不能以“教师姓名”为单位进行填报。“理论(实验)课时数”以实际上课学时进行填报,在填报的时候不能打空格。同一门课程不能由几个教研室分开填报。
4、课时费报表中有“分次发放金额”栏目,教师可按个人意愿将每次要求发放的金额填入(次数为1-4次,建议数额较少的按一次发放),财务处将按月进行分次发放。
5、若遇晚上、节假日、双休日、新开课等情况,请在课时费统计表“备注”栏内填写清楚,并在“课时系数”栏填写系数。
6、报表中“实验准备”一栏,只针对开设有实验课课程的教研室,只有理论课而无实验课的教研室不用填写此栏。
7、请各二级院系于12月29日前将课时费报送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8、课时系数、津贴系数按遵医院办发〔2012〕16号文件执行,新蒲校区课时费涨幅按遵医院办发〔2013〕53号文件执行。
9、课时费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13962061@qq.com。
未经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穆懿、简卡。
联系电话:28643581。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7年12月25日
以上就是关于遵义医学院关于报送2017年8月—2017年12月研究生课时费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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