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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研究生宸鸿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2-26 1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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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理工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7年度宸鸿奖助学金评选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宸鸿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宸鸿助研金

  (一)评选对象

  在宸鸿科技集团或在与集团相关开发项目的研发、实践环节中表现优异,且学习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不予限定。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信品端;

  2、学业成绩良好;当学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理;

  3、在宸鸿科技集团或与集团相关开发项目参与研发工作者(需提供宸鸿科技集团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宸鸿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共2名,各领域推荐1名。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信品端;

  2、勤奋上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当学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困生或在本年度内家庭遭遇重大突发变故或家乡严重受灾,造成家庭生活相当困难,影响正常学业者;

  4、将来有意愿到宸鸿科技集团就业者优先考虑。

  三、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2月27日前向研究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和研究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推荐相关材料于12月29日提交学生工作处。

  3、报送材料规范

  《研究生宸鸿助研金申请表》、《研究生宸鸿助研金推荐学生简况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宸鸿助研金推荐学生的企业证明材料。《研究生宸鸿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研究生宸鸿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

  4、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研究生学院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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